《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是第四人稱表演域於2008年最新推出的歌舞劇作品。這也是我第一次進劇場,欣賞第四人稱表演域的演出。
看完戲後,仔細閱讀了一下節目單中關於表演團體的介紹,也上網搜尋了一些資料,對表演團體的成員及背景做了些了解。第四人稱表演域的核心成員,大多是在學校任教的老師,而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的製作及表演成員上,也結合了像是音樂界、舞蹈界、劇場界等各領域的人士,甚至還有許多仍在學校就讀的學生,一同參與演出。
在這裡會提及這些,倒不是要去對身為表演團體的第四人稱表演域進行探討,而是因為在看完戲的當下,我對劇團本身的專業性產生了些許疑惑。因為從《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我看不到劇團從2004年正式立案成立以來應該有所累積的製作經驗,甚至是一場售票演出所應該擁有的專業。摒除掉因為首演(雖然我覺得這並不能算是理由)可能會產生的一些技術上失誤,《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當中實在存在太多的問題。不管是戲本身的,或是創作過程中面對的諸多選擇對作品產生的影響,都讓人對《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這齣戲,打了一個相當大的問號。
先從顯而易見的問題開始講起。既然作為一齣歌舞劇,麥克風的使用是少不了的。但是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中,每個表演者的麥克風音量卻不盡相同,同樣的一首歌,就在此起彼落的忽大忽小歌聲中進行著,然後在到了合唱的階段時,因為人數眾多而使得歌聲突然如同爆音一般貫穿重擊觀眾的耳朵。這樣的現象在開場時最為嚴重,雖然隨著戲的進行而有稍微好轉的現象,但在劇情進入尾聲時的合唱段落時卻又發生了一次…糟糕的是,麥克風所出現的技術疏失並不只這一點,整齣戲多得是聽不清楚演員在說什麼的情況,有時麥克風突然失靈,讓某些話語硬生生的消音。在劇末謝幕之際的大合唱,更是發生了與演員合唱的音樂突然發生跳針或消音的狀況。類似的技術問題在演出中層出不窮,甚至已經到了太過誇張的地步。
做為一齣歌舞劇,《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所面臨的技術問題並沒有被解決,使得其在基本的技術上就已呈現一種極度缺乏的窘境。在欣賞的過程中,我數度感受到關於表演中關於「聲音」技術上的不足,其中包括演員台詞本身在音量和音質上的不飽滿,或是前文所提及關於聲音的中斷問題等等,都讓人不禁質疑表演團體所安排的這些設備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整個現場音響所呈現出來的品質,只能說是社團公演或校園表演晚會的等級,而沒有呈現一個售票演出應該有的水準。
談到了聲音,不如就來談談歌舞劇裡的「歌曲」元素。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頭,的確不乏許多首好聽的歌曲,但問題似乎並不在這些歌曲的本身,而是這些歌曲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頭究竟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事實上,如果把每一首《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的歌曲獨立抽取出來,或者是以聆聽原聲帶的欣賞這些歌,我想這些歌都有一定的成熟度,而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如果將之視為《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頭的一環,則會發現這些歌與戲本身有些格格不入,甚至像是分離的兩部份。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情形,可能要從兩個部份來談起。其一是編導在劇中對於歌曲的處理態度。歌曲是歌舞劇之所以異於其他戲劇一個很重要的元素,其所擁有的音樂性提供劇中人物一個抒發情感的獨特方式,讓演員可以用歌唱的方式來傳達角色的情感。可是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一劇中,「台詞」與「歌曲」的運用並沒有相輔相成,反而更像是各唱各的調,於是就演變成角色常常在台詞的部份已經把情感說滿了,但是卻又硬要唱上這麼一段。這樣的結果使得角色的情感顯得有些做作甚至矯情,「唱歌」這個戲劇動作的安排也脫離了原本歌舞劇裡關於歌曲存在意義,像是為了唱而唱,並沒有替戲或角色加任何的分數,甚至還扣了一些分。
第二,《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的歌曲,以一種近似「塊狀」的形狀存在。歌曲的開頭和結尾,與歌前後的戲劇段落處於一種分離而近似斷裂的狀態,角色的情緒可能在前一刻仍然是沮喪而失落的,但是到了這一刻因為要唱歌,而歌曲的氛圍卻又是輕鬆愉快的,使得角色「突然」之間變得也輕鬆愉快起來,然後在歌曲唱完之後又硬生生回覆到原來的情緒。
關於這樣的情形,【夢幻又堅強的V】一曲是相當明顯的例子,前一刻才因為自己的處境而心情跌落谷底的Vivi,因為王子的激將法而唱起這首歌之餘,竟突然之間滿懷笑容振作精神還能夠開心用手指比著勝利手勢?這樣的角色心境轉變實在突然到讓人無法接受,更糟糕的是,這還不是《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的唯一例子。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情形,或許與歌曲的創作過程有關。我並不知道《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詳細的創作過程,但是從《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戲裡所感覺到的,歌的創作和戲本身的創作過程似乎是分開的,而當歌曲由音樂創作者完成之後,再由編導「放入」每個片段之中,而缺少了與戲劇的本身進行「融合」的過程,這樣的情形讓歌曲與戲劇本身格格不入,光是結合度上就存在著相當大的問題。
其次,某些歌詞的描寫似乎還是從「歌」的出發點做考量,而沒有考慮到其必須承載著某種角色對話或情感溝通的功能,導致這些歌在舞台上的存在意義就只是「歌」而已,而不是角色口中用來溝通的「話語」。聽不清楚的歌詞在歌曲當中是可以容許的,但是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的歌詞對我來說卻顯得相當的陌生,這樣的情形讓我在試圖聽懂這些傳達角色情感的歌詞時顯得相當疲於奔命且痛苦,也讓台上那些前一刻還說著感性的話,這一刻卻突然唱起含糊不清文字的角色們,其在口語傳達方式上的轉變顯得相當的突兀。
《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的舞蹈和歌曲有著類似的問題,同樣不是從戲劇的本身出發做編排的依據,而是從歌曲或音樂的本質出發。於是我能夠從《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面舞蹈部份看到的,不是角色本身的雀躍或狂喜,不是角色情緒的低落或某種狀態,而是跟著音樂與節奏在進行。這樣的情形讓許多精心編排的舞蹈,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太像只是為了跳而跳,而不是從戲本身的概念或情節段落的氛圍去做設計。我只看到這些大多數非舞蹈科班的演員們跳著他們排練過一次又一次的舞蹈,但這舞蹈並不是《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的一部份。看著眾人辛苦的舞動著,那舞蹈本身帶給我的感覺,反而更像是某種學校熱舞社的成果發表會,而不是應該存在於戲裡,用身體與舞蹈動作去營造的每個氛圍。
為什麼要舞蹈?我想這是《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創作者必須去重新去思考的問題。在戲裡太多為了舞而舞的片段,反而讓舞蹈成了一個吃力又不討好的存在。要排練如此繁瑣的舞蹈動作,絕對要付出極大的熱情與心力,但是現實當中必須要考量的是,這些大部份非舞蹈科班出身的演員即便跳得在好,可能都無法比過專業的舞者。那麼,是否還需要在戲裡安排如此大量的舞蹈動作?即便這是一齣歌舞劇,但其中舞蹈的比重是否越多越好?還是適可而止?或是可以用其他的肢體動作來表達我們對歌舞劇裡的「舞蹈」的認知?關於這一點,很可惜的,《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的「舞蹈」就真的只是「舞蹈」而已,而表演者費盡心力所排練的動作,呈現出來的感覺也終究只是一個又一個排練許多次的「舞蹈」片段,而非戲的一部份。
「歌」與「舞」講完了,似乎該講到「劇」的部份了。不過這部份因為我認為有著相當核心的關鍵性問題,所以我在這裡想先談談那些比較顯而易見的,存在於舞台上的設備,也就是旋轉舞台以及影像投影的部份。
旋轉舞台的使用,在劇場算是蠻常見的一個存在,用得好壞與否,也端看創作者的巧思。只是,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旋轉舞台的存在功用幾乎被簡化為只剩下「旋轉」的功能而已,除了某些常見的舞台應用,像是利用旋轉的方式來切換每個場景之外,更多的時候舞台幾乎是沒來由的旋轉著。唱歌時旋轉,跳舞時旋轉,像是既然它有旋轉功能不用可惜一般。在幾個群舞的片段裡,旋轉舞台的旋轉功能被過度使用的情形尤其明顯,不斷轉動的結果,反而破壞了畫面上的經營,而無法替戲劇的氛圍提供任何加分的效果。就這點來說,是相當可惜的地方。
至於投影幕的設置,坦白說在戲的一開端,當眾人圍繞昏睡在床上的角色楚光之際,那視野上的不同呈現,的確讓人眼睛為之一亮。但可惜的是,隨後投影幕的作用,幾乎淪落到只是在替角色做「特寫」的功能而已。創作者安排即時的現場影像,讓角色的面容投射在投影幕之上,雖然影像的特性的確讓台上角色在「銀幕上」的情感被成功放大,但卻更加突顯了演員在「舞台上」關於情感面呈現上本來就有的不足。舞台上方的投影影像,硬生生蓋過原本就不算強勁的,站在台上這些演員所表現出來的角色情感。影像設計者在節目單上有說,覺得把電影鏡頭做成舞台表演的一部份是件有趣的事,只是,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這種電影鏡頭的設計反而像是反客為主一般,而吃掉了舞台表演的本身。
除了做為特寫上的垢病,《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使用投影幕的時機與方式,也的確需要再多一些思考。印象中很深的一段,是劇中角色王子前去探視自己的母親後,創作者用投影的方式讓王子的母親,對著王子說出自己深藏在內心的話。原本應該是感人的片段,可是創作者讓這個和王子見完面隔日就在醫院上吊自殺的母親影像出現在投影幕上對著大家說話時,影像裡的母親反而給人一種十足的鬼魅感,台上頓時出現一種恐怖片的氛圍…那張王子為母親所拍攝的照片,也很難從中感受到拍攝者(王子)對被拍攝者(母親)應該有的情感,整張照片看來就像是用傻瓜數位相機隨手拍攝而成的作品,而非出自拍攝過無數照片的專業攝影師王子的手中,也讓人對該張照片的描述,關於被選為平面廣告的後事,顯得實在有些難以令人信服。像這樣的小地方,如果沒有辦法做得很細膩,是否就應該要懂得藏拙,而不是因為有投影功能就廣泛的使用呢?
上面談了很多,關於歌曲、舞蹈乃至於旋轉舞台或影像,其實都有類似的問題,就是使用的時機與方式其實都和戲本身的連結度不高。這是《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一個相當嚴重的通病,所有的要素只是被放在一起,而非成為戲的一部份,成為某種推動《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前進的力量。但摒除這些外在要素的連結問題外,《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這齣戲,還有著相當嚴重的核心問題。
前面曾經提及,我認為「戲」的部份是《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一個相當核心的關鍵。縱使把前面所提及,關於這齣戲的疏失全然一筆勾消,回歸到單純看待劇情走向或角色狀態的描寫,這齣戲仍然有不少值得檢討的地方。首先,既然是歌舞劇的形式,在歌舞部份勢必會佔去不少演出篇幅的情況之下,創作者卻仍然選擇了多線式進行的方式,去講述每一個重要角色(總共五個重要角色)的故事。雖然創作者的出發點是希望從毎個人的不同遭遇裡去突顯出他們所面臨困境的某種共通性,但這樣的結果只是讓每個角色的故事雖然都有提及,但卻缺少了更細膩的部份。關於角色的想法,心境的轉折,情感上的思考等等,每個角色都有自己的故事,卻沒有足夠的篇幅讓他們的故事能夠被說清楚講明白,使得整齣《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的演出雖然長達約三小時,但屬於角色的故事與情感,卻仍然處於不夠飽滿的狀態。
角色在情感面所應該有的細膩呈現嚴重不足的情況,編劇筆下的每個角色常常在沒有充份動機之下就突然之間轉變性情。Vivi被王子一激不敢當場表演就突然覺醒振作唱歌跳舞起來甚至被許多人要簽名?佳文因為男友的隨口胡謅要去某個偏遠國家出差,她對男友以及婚姻就突然之間就像是再也不抗拒一般?而相隔十三年後才醒過來的楚光,他與其他人之間的不同是什麼?他又是怎麼看這個世界?立欣排斥接觸外界是因為有憂鬱症?然後明知自己有憂鬱症還跑去做小丑這種可能在情緒上會把自己逼入絕境的職業?關於這些,關於角色應該擁有的個性或想法,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的文本以及角色身上能夠看到的終究不多,甚至過於平版化了。雖然這跟演員的演技本身也有些許關係,可是在文本上關於角色描寫的不確定,卻是《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每個角色動機不明以及態度過於跳躍的嚴重關鍵之一。
除此之外,劇情的描寫常常急轉直下,也是《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相當令人疑惑的一點。楚光的父母突然之間雙亡?王子的母親在見過王子之後突然在醫院上吊自殺?所有人回到故鄉高雄的人就這麼巧合的撞見在一起?所有面對困境的人們,在劇終的時候卻都莫名的找到了人生的方向與出口,而生命得以完滿?類似的片段安排實在太突然,讓台上發生的一切,顯得相當不真實。幾個替劇中人物設定的情境橋段更是讓人有些嘆息,像是vivi故事線裡關於演藝圈的描寫,就讓人實在無法對vivi產生任何的同情。如果vivi會去相信一個在劇場界混不下去後跑到演藝圈,還滿腦子認為要紅就必須要炒新聞爆八卦的筠姐,我想vivi充其量只不過是一個不值得同情的笨蛋罷了。或許創作者意圖透過這樣的橋段,藉以諷刺某些在報章雜誌上看到關於演藝圈的亂象,可是未深入了解的結果,終究只是讓整個議題流於表面而未深入內裡,更讓vivi這個本來應該很迷人的角色,反而變得讓人無法同情。
相較於戲在編導層面所出現的問題,演員在演技上的不足,似乎就顯得不是那麼嚴重了。若要一言以蔽之《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演員的問題,我覺得是針對角色的情感部份琢磨似乎還不夠。當然那跟經驗或者演技能力都有關係,可是綜觀整齣《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其實我是不太忍心苛責這些演員的,因為大部份演員的表演,除了在某些情感的接近上的確看得出來編導帶領著演員努力的過程,但更多的時候,這些演員的身上是看不太到排練痕跡的。反而在一旁比較次要的,像是舞蹈的排練與律動等等,我反而看得到這些演員(表演者)在練習方面的成果。
談到這裡,若要我對《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這齣戲的演出狀況用一句話總結感想,那就是「什麼都想要做,卻什麼都做不好。」想要每個角色的故事都說、想要每個可以唱歌的地方都唱、想要每一首歌都擁有獨特的舞蹈、想要充份的使用旋轉舞台和影像……在創作上過份貪心的結果,讓《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呈現樣樣通樣樣鬆的狀態。戲演了三小時,卻沒有任何的東西被說清楚或講明白了。或許劇中角色的個性或遭遇的確可以讓某些擁有類似經驗的觀眾投射自我的遭遇,但這其實是最輕易達成的部份。一些該屬於戲本身的,該回歸到戲劇本質的東西,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幾乎被徹底遺忘,舞台上只看到演員賣力的演出並跳著排練多次的舞蹈,看到不斷旋轉的舞台與閃爍的燈光,但那應該在舞台上呈現出的,屬於「戲」本身看不到但最寶貴的部份,那種足以感染人心的力量,在《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裡終究只能夠在演出的過程中不斷的Lost,而無法被觀眾Found。
以《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這齣歌舞劇來說,創作者非但沒有掌控好「歌舞劇」這樣的劇種,反而有些被「歌舞劇」的形式給玩弄了。想玩的東西太多,但卻被限制在歌舞劇的類型當中,加上劇團規模和經費又無法朝向百老匯式的歌舞劇類型發展,在聲光效果無法盡善盡美,故事與情感又無法建構完全的狀態,終究讓《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呈現出一種四不像的局面。使得整齣戲看來相當的熱鬧,但卻怎麼樣也無法稱得上是精彩的一齣戲。
回到演出團體來看,「歌舞劇」的表演型式,似乎是第四人稱表演域相當鍾愛的選擇。在節目單裡,有關於劇團為何喜愛歌舞劇的描述。編導謝孟璁提及:「都說『歌舞劇』是一種逃避主義,讓人在歌舞喧鬧的安全氛圍中,經歷一場無關於己,又必然圓滿的假面人生,但是我們想打破,想實驗。」可惜的是,我們在劇中只看到了「打破」,卻未看到「破而後立」,看到了「實驗」,卻只看到「不甚成功的實驗成果」。更讓人不禁疑惑,關於《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這齣戲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呢?
要做歌舞劇倒不是不行,可是第四人稱表演域或許得重新思考一下歌舞劇與自己劇團本身的意義,以及如何透過這樣的形式去傳達自己的理念。對於第四人稱表演域,其實有許多創作理念與狀態我是相當讚賞的,像是試圖將劇場與教育作結合,或是許多非劇場界人士願意趁著空檔時間聚在一起排練,以及持續性地推出屬於自己的作品等等,其毅力與熱情及所花費的心力,都是相當使人讚賞與期待的地方。但很可惜的,作戲的熱情和《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的成果呈現出兩種完全不同的面貌。想做的事情太多或想達成的目標太高,終究只是自己挖洞給自己跳,讓作戲的熱情無止盡的往那無底洞裡頭墜落。於是看著舞台上的演員跳著一遍又一遍排練過的舞蹈時,我所看到的不是屬於一齣戲的舞蹈,反而是表演者本身的某種疲累狀態。有些屬於最根本的,必須被想清楚的東西,實在需要第四人稱表演域的團員們重新釐清並且好好重新檢視一番。因為單就一場售票演出來看,《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的表現,絕對是遠遠不及格的。
陋室銘有云:「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從《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的演出來看,有些屬於戲劇本質的核心價值,的確在演出當中被忽略了。做為一個售票演出,意圖讓人去省思某些青少年議題,甚至是讓劇場做為某種教育意義展現的空間,都是很好的事情。只是,如果沒有量力而為,如果作品不能夠被徹底完成,那麼這些都是徒然罷了。期望第四人稱表演域,真的能夠如同團名一般,以跳脫第一、二、三人稱的態度,用不同的眼光重新檢視自己,並思考自己作品在教育意義以外,應該在劇場裡有的樣貌以及定位。若真能如此,或許也不枉我用如此龐大的篇幅,來談論這齣戲了。
■ 觀戲資料 ■
劇名:《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
團體:第四人稱表演域
日期:2008/5/2
時間:PM7:30
地點:台北縣藝文中心演藝廳
票價:貴賓券
